现将2007年上半年深圳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:报考职位编号为0701A001-0701A071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。
二、体检时间:2007年8月11日(星期六)上午8:00。
三、体检地点:北京大学深圳医院(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,莲花北住宅区西侧)综合楼七楼会议室。
四、 体检程序:
1、8月11日上午8:00时前,考生自行到达指定医院并在综合楼七楼登记处领取体检表。登记时须提供准考证、面试通知书、报名表(贴照片)、身份证进行验核。
2、考生认真填写《体检表》,贴上本人1寸彩照,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并在体检表上盖章。
3、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(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)。具体参见医院流程图。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,到体检中心服务台“交表处”审核交表。
4、体检后,考生到体检中心交费处交纳体检费(男女考生体检费均为350元),
五、注意事宜
1、考生上午8:00前到达指定体检医院,逾9:00未到者,视为放弃资格。
2、考生需携带好准考证、面试通知书、报名表(贴照片)、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,不能提供上述材料,无法确定身份和资格的,不能参加体检。
3、考生体检时,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,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。
4、发现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涂改资料等情况的,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。
5、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,应注意饮食清淡、不饮酒,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。
6、注意空腹抽血和B超检查,女生需胀尿,体检完毕后,医院将为每位体检考生提供1份早餐。
7、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、别针等物,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。
六、体检标准:
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[2005]1号)执行。体检后,体检医院要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,如需进一步复查将通知考生。8月13日以后,考生向报考单位查询体检结果。
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
2007年8月9日
来源:深圳组工在线